2020-10-13 00:06:04 辽宁华图公考问答 http://ln.huatu.com/wenda/ 文章来源:鞍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辽宁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要求,根据《2020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现将2020年度鞍山市各级机关(含法检系统)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人选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选确定
根据录用计划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各职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人选,由各招录单位依据报考条件、职位资格条件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对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人选进行现场审查(体能测评),资格审查(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出现资格审查或体能测评不合格人员的职位,从报考该职位其他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递补(按照规定需体能测评的职位进行一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体能测评)。递补后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递补后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10月12日至14日向中共鞍山市委组织部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二、面试工作安排
2020年度鞍山市各级机关(含法检系统)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计划于10月下旬组织实施。
请考生密切关注近期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anshan.gov.cn)发布的面试信息,按要求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请列入面试人选名单的考生在面试前减少聚集、流动,加强个人防护,并务必确保报考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未按要求如实提供停留地、本地健康码、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体状况信息,以及因通讯工具不畅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考生须特别关注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关于此次面试有关疫情防控方面的通知,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因未按通知要求采取防疫措施和提供相关材料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 0412-5512755
附件1:2020年度鞍山市各级机关(含法检系统)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人选名单
附件2:关于做好2020年度鞍山市各级机关(含法检系统)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防疫工作的通知
中共鞍山市委组织部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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